一、招标条件
西华县经开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经西发改【2018】98号文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华县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华县境内
2.2项目名称:西华县经开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总投资:约506.388453万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项目(无在建承诺)。
3.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周口”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9 年01月15日至2019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在周口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携带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经理资料;
5)、报名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受委托人姓名应与报名人身份证相符);
6)、2017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7)、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合同或业绩。
8)、项目经理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特别提示:上述所有证件除特殊要求外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不允许盖专用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信息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