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谨慎对待投标过程的每一步,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在递交投标文件阶段,军队采购机构拒收标书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第一,提前或逾期递交的;
第二,以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未按要求指定专人递交的;
第三,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
第四,未按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的。
前三种情形比较好理解,这是招标活动多年来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形成的惯例。
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主要是为了方便开标、唱标、评标。开标、唱标时,需要公开宣读价格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相关内容。为防止评委事先知道价格后做出带有倾向性的评审,军队采取评委不得参加开标大会、最后进行价格评审的方式,保证价格信息在评审前对评委保密。如果将价格文件与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合并封装,而不是单独装订、密封、递交,势必会影响开标工作的效率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文章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田亮 程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