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 的委托,拟对 韶关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0
三、采购数量:1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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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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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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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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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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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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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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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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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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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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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5)。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5)。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2.5)。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0 月17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10 月30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韶关市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10 月30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韶关市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 止。
十三、联系人:张助理 宋主任
咨询电话:010-87755115、15811520181 (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