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东仓门17号、32号院老旧小区 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二、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碑林区东仓门17号、32号院老旧小区 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1批
项目概况: 西安市碑林区东仓门17号、32号院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 老旧小区改造
采购预算: 4024110.67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001西安市碑林区东仓门17号、32号院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3、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B证),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声明;5、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需具备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7、投标人需具备2018年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投标人需具备2018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10、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18 09:00:00至2019-06-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1)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⑵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9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
3、开标时间:2019-07-09 09:30:00
3、开标地点:陕西省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1391133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