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沙财采计【2018】5369号函要求,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洋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沙洋县公安局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沙洋县公安局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需求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55万元,资金来源为转移支付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的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及明细等);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税务局出具的纳税缴纳证明);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是从事本项目活动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1营业执照;
1.2银行开户许可证;
1.3履行合同的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及明细;
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1.5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1.6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含花名册、银行缴费证明、缴费明细,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的账号和密码,以便现场查询核实);
1.7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1.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上述资料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2、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4日(8:00至12:00,14:30至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2报名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询价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询价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87755115 、1861819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