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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关于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项目的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军政采购网  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   阅读:422次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  1台套(具体见第二章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要求为具有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投标报名资格及材料要求(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方为有效,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3、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501室。只有递交了合格的报名材料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20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501室(苏州创杰公司)

3、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2月6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30号二楼一号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6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30号二楼一号会议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10-87755115

手机:13911330478、18618190237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2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按采购方要求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太仓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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