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SGZX-1001
三、项目概况
1.肉品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
2.果蔬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
3.调料类(包括饮料、牛奶、杂粮、干菜、预包装食品及厨杂)。
中标规则:根据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确定1名为中标供应商(具体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期间,未涉及军队单位违规违纪问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开标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食品流通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销售型企业在北京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
(六)投标人只能按照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食品流通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2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刘助理
电话:01066888537 01066888536
传真:0106688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