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礼堂LED显示屏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9-KJ95865-1028(TC190XCVE)
三、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一套LED显示屏系统,主要包括如下设备:P2LED显示屏86平方米(物理点间距:≤2mm);配套开关电源若干台;配套视频接收卡若干套;控制软件1套;高清视频拼接及处理器1套;多功能卡箱若干台;智能配电箱系统1套;主控机1台;显示主机1台°详细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釆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交货地点:北京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丶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丶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丶地点丶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0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
(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5.标书购买登记表。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菲、赵欣、夏雪
电话:010-62108241、61954054、18410926783